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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细则

如今,一个好大学再也不能与一份好工作划上等号,许多高校毕业生的求职之路既漫长又艰苦,他们的精力与财力在求职过程中被大量消耗,许多人不堪重负,态度变得消极颓废,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怀疑人生。

 

浙江省政府为了重新建立一部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信心,特别发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力争为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储备一份坚实的后备力量,让他们勇敢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

 

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份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就业补贴细则,供辛苦求职的各位参考。

 

2017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

(1)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2)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

(3)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不含生源地信用贷款);

(4)其中,不包括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学生。

 

2017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1500元/人。

 

2017年求职创业补贴具体申报流程:

(1)毕业生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系统”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如果申请人信息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相关信息核对通过,或者是高校统一提供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和贷款发放银行公章的,可免予上传证明材料。)

(2)学校进行初审并公示。

(3)由人力社保部门及财政部门完成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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