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

来源:
深圳市人社局
政策发布日期: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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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范围

2016年3月23日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申请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补贴标准

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

※注: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申请流程(首次申请)

申请流程(差额补发)

申请材料

本项网上申请,无须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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