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领军人才安居(购房)

来源:
深圳市住建局
政策发布日期: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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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

 (五)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的单位申报材料扫描件:

  (一)《关于核查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条件的承诺书》(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住房专员身份证件。

  ※注: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显示公章原色)。

网上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扫描件:

  (一)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提交本市户籍证明;

  (二)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

  (三)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凭证,包括劳动合同、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四)房地产证(权利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受人为申请人、共同申请人);

  (五)用人单位发放年度购房补贴的说明及银行转账凭证;

  (六)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承诺书(个人)(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

  ※注: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和个人承诺书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显示公章原色)。其中,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在确认在岗时提交,其余的申报材料在申报时提交。


申请网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http://61.144.226.2:8082/wssb/

补贴标准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下标准: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

  购房补贴续发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影响余额发放。


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 查看详情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