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
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
招用补贴标准为:每招用一人补贴1000元。
一、《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表》、《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花名册》;
二、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三、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