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人才资讯>2017年四川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7年四川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四川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印下发了《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2016年版)》,首次集中梳理并公布四川省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以下是创业政策的内容。


  创业实体有补贴吸纳就业有补贴


  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


  税费减免:2016年12月31日前,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大学生,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综合扶持政策


  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取消户籍限制: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学分管理: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相关文章
最热文章
最新文章
人才引进:
应届毕业生接收 留学人才引进 在职人才引进 高层次人才引进
创业补贴:
创业场租补贴 初创企业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
人才安居:
人才租房补贴 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 领军人才租房 领军人才购
就业补贴:
大学生就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 临时生活补贴 青年见习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
人才资助:
海外高层次人才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博士后资助资金 创客创业资助 鹏城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