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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政策

      “以创业促就业”将不再仅仅是一种倡导,而是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实实在在的政策鼓励。近年,重庆市政府出台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五项优惠政策内容如下:

      1、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1年内可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4、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重点产业配套项目优先支持

  重庆市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五年内在渝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或团队均可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创业项目均可参加申报,优先支持市内重点产业配套项目、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信息技术产业等创业项目。

  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项创业项目,须符合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要求,项目投资额应在15万元左右。


创业者可申请入住创业孵化基地

  对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后,重庆市财政按6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大学生创业者还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将积极指导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大学生提供场地经营、证照代办、创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等创业孵化扶持。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应根据其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场租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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