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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士后设站单位日常经费应如何申请?

    博士后科研站运行所需费用大,包括高额的工作人员工资以及昂贵的材料设备等等等,今天,小编告诉大家在深圳市博士后设站单位日常经费应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一、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分)站及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所招博士后人员开题考核合格;

  三、博士后人员为2010年9月15日以后进站,且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博士后设站单位日常经费补助申请表》(登陆深圳市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录入资料、审核上报后打印,并盖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原件1份;

    二、博士后招收单位出具的经评审专家签名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开题考核表(在深圳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中录入资料并打印)复印件1份。

 

申请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受理机关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在深圳市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已录入信息并审核上报后)

  二、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受理机关将拟资助名单公示后报市财政委员会;

  四、市财政委员会下达资金资助计划;

    五、受理机关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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