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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

    深圳市就业几率在全国名列前茅,但这也不能代表全民实现了百分百就业,也有一些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利因素,没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养家糊口。为扶持这一部分人的生活,深圳市政府为他们提供了一些福利政策,现将深圳市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告知大家,如有需要,请仔细阅读。

 

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认定为零就业家庭人员:

  (一)家庭成员为2人以上(含2人),且均为本市户籍。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已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

  (三)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求职记录。


  家庭成员中有1人或以上正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宝安、龙岗和各新区农转居失业人员由股份合作公司缴交社会保险的不受此条件限制),不能认定为零就业家庭。


    家庭成员虽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未缴纳社会保险,但有证据证明有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的,不能认定为零就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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