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业补贴项目汇总,哪里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根据深圳市创业补贴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可以申请享受新的各类创业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各项创业服务。创业新政包括,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创业场租补贴,提高创业资助,提高社保补贴等优惠,那么具体的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又如何申请呢?
已经通过自主创业身份核实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各项创业补贴。具体如下:
(一)场租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同时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其初创企业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提出场租补贴申请。
(二)初创企业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本人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除外),可申请初创企业补贴。
(三)社会保险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可申请社保补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为吸纳就业人员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各项补贴申请材料
(一)场租补贴:自主创业人员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4、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5、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6、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二)初创企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4、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申请当月当前六个月的纳税证明。
(三)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申请当月前已为其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应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招用本市户籍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验原件);
4、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5、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