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领军人才安居(租房)

来源:
深圳市住建局
政策发布日期: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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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领军人才。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四)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具有本市户籍。


补贴标准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按季度发放,标准为: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4800元/月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3200元/月

  (三)后备级人才2560元/月

申请材料

(一)网上提交的单位申报材料扫描件:

  (1)《关于核查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条件的承诺书》(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住房专员身份证件。

  ※注: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显示公章原色)。

(二)网上提交的申请人申报材料扫描件: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仅限已婚人员),非本市户籍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提供户籍证明;

  (2)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书;

  (3)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凭证,包括劳动合同、在本市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4)领军人才申领住房补贴承诺书(个人) (须从系统下载标准版本)。

  ※注: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和个人承诺书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显示公章原色)。其中,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在确认在岗时提交,其余的申报材料在申报时提交。


申请网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http://61.144.226.2:8082/wssb/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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