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一、身份证、户口本(非本市户籍无需提供)、毕业证书(以上材料核验原件后留存电子扫描件);
二、《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三、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四、金融社保卡账号。
※注:在居住地申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或其他居住证明。
本补贴中的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无须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