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办理深圳市应届毕业生接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1份)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户籍材料:
1. 身份证
2. 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
3. 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 口本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八)随迁子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