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配套奖励补贴

来源: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政策发布日期: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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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对杰出人才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给予600万元配套奖励补贴。


申报条件

1.已经纳入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库;

2.申请人已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获得600万元奖励补贴。

申请材料

1. 《杰出人才配套奖励补贴申请表》(提供原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

2. 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3.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 申请人已享受深圳市杰出人才奖励补贴的证明材料;

5. 如因工作变动,申请人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

6. 如人才银行卡变更,申请人应重新提交银行卡及复印件。


审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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