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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口创业补贴申领条件

随着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不断发布与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涌现出来。而在作为经济特区与开放窗口的深圳市内,有意向创业的人群又应如何享受政府提供的各项福利呢?

 

今天由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读。

 

可申请创业补贴人群:具有深圳市户籍且为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 5 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以及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深户学生。

 

创业补贴申请种类:

(1)初始创业补贴:每人一次性5000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初创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

(2)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顾一人补贴2000元。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可按其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4)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单位承担部分。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按深圳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后,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每3个月据实发放后续的社会保险补贴。

(5)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将在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深圳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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