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站博士后应如何申请生活补助?
博士后属于高素质高技术人才,国家为在站博士后提供高额生活补助,那么深圳在站博士后应如何申请生活补助呢?
申请条件:
一、全职在我市各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中期或期满考核合格;
三、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申请所需材料:
一、《深圳市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登陆深圳市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经录入资料、设站单位审核、上报后打印,并盖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原件1份;
二、经评审专家签名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中期或期满考核表(登陆深圳市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打印)1份;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单位验原件);
四、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单位验原件)。
申请流程:
一、设站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考核;(申请人通过深圳市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发起考核,经受理机关核准后,可打印考核表,供专家考核签字)
二、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在深圳市博士后业务网上办公系统已录入信息并经单位审核上报后)
三、受理机关对材料进行初审;
四、受理机关提出拟资助名单,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财政委员会审核;
六、市财政委员会审核后,下达资金资助计划;
七、有关部门将资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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